html模版圖文:張磊,不許再唱《南山南》!
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張磊
圖為:馬頔

楚天都市報記者張聰

娛樂圈的很多事兒都長著一張熟悉的臉。

比如這周鬧得最火的,當屬馬頔因《南山南》被侵權發聲而收獲各方評論,就不禁讓人想起2011年的汪峰,2012年的曲婉婷。
台灣商標註冊

馬頔維權

他不是一個人

那件讓馬頔不能不計較的事兒,最終還是來瞭。本周一,《南山南》原唱、民謠歌手馬頔在微博發難,直斥《中國好聲音》冠軍、因其翻唱而使《南山南》爆紅的張磊侵權,“扛起瞭中國侵權大旗,能不服麼?”

台中商標註冊查詢
隨後,馬頔發送長微博稱,《中國好聲音》收官後,以自己知情為準,張磊至少兩次或以上在不同場合以《南山南》為主要賣點進行商演及宣傳,“沒打任何招呼,沒有任何授權協議。”而面對部分網友“嫉妒”、“想紅”的抨擊,馬頔用“心胸別狹隘,還望好自為之”回應,“火瞭未必是好事兒,贊譽和非議都是共存的,有時候被非議刺中的更多,這一點深有體會。”

被翻唱而被迫舉起維權大旗,馬頔不是第一人,我們的汪峰老師算是先驅——2011年2月,旭日陽剛在春晚唱紅《春天裡》後,在不同商演場合唱《春天裡》,被曲作者和原唱汪峰及汪峰經紀公司叫停,“不準再唱《春天裡》”。當時此事引發極大震動。

2012年8月,歌手曲婉婷所屬公司環球音樂叫停李代沫繼續翻唱《我的歌聲裡》,當時環球音樂方面調查到,李代沫在付費彩鈴下載和多個商業活動現場演唱這首歌曲,侵權屬實。

網絡罵戰

侵權可恥VS不懂感恩

過去瞭三四年,同樣的事情發生在馬頔身上,而跟他的前輩們一樣,他收獲的網絡反應幾無二致:挺他的,控訴對方侵權可恥;反他的,說他矯情、見不得人好,甚至“忘恩負義”。

罵戰在馬頔的經紀公司摩登天空出面後依然沒有停止。21日,真正算得上扛起中國民謠大旗的這傢公司發佈聲明,稱《南山南》歌曲著作權由摩登天空獨傢管理,任何人未獲摩登天空授權使用即為侵權,“目前除授權《中國好聲音》在節目比賽階段中使用外,未授權任何人使用。摩登天空特此告知:不授權任何第三方在現場表演中演唱《南山南》。如有侵權,除追究主辦方責任外,還將視情節追究表演者知之而犯的侵權責任。”

這個官方聲明,讓更多人站出來罵馬頔,比如網友Jeremy_bobo說,“真是一副臭德性。你可趕快把這歌藏好啊,我真不覺得原唱者唱得好,裝無辜卻想火。”

“沒有原唱好”似乎永遠是網友們支持盜版的有力武器,比如,汪峰沒有旭日陽剛唱出《春天裡》的痛苦感,那就應該讓旭日陽剛唱;曲婉婷唱《我的歌聲裡》不如李代沫,那就該讓李代沫唱,還有人持這種觀點,“不是那誰誰誰,誰知道你這首歌啊,不懂感恩!”

前車之鑒

作品才是立足王道“國人的版權意識有時實在讓人心寒。”2012年因為曲婉婷維權事件接受楚天都市報記者采訪時,環球音樂華語部法律代理人孫茂成說,自己曾經接到為李代沫叫屈的網友半夜打來的電話,“他說他正在KTV唱《我的歌聲裡》,‘要不要扔給你五毛錢?!



也有網友曾給陷入維權困境的音樂人寫瞭段子,“傢境富裕的汪峰同學將自傢先進的生產工具借給生活困難的旭日陽剛開荒種地,等其能夠自食其力時要求收回卻遭鄰居譏諷:人傢那麼窮你還好意思要!可……可那是汪同學傢的東西啊!”

節目和KTV演唱為何不屬侵權,被用作商演就算侵權?曾在恒大音樂任職的資深音樂經紀人王毅告訴記者,電視節目和KTV使用歌曲一般都會向音著協購買版權,“而商演是直接盈利,演唱並不屬於自己的歌曲,必須是侵權。”

其實,馬頔們倒真的不用那麼生氣,唱紅《春天裡》的旭日陽剛何在?唱紅《我的歌聲裡》的李代沫何在?唱紅《董小姐》的左立又何在?音樂市場,終究還是台中商標註冊申請要靠作品說話,人氣,最終也隻是一時的浮華。



本文來源:荊楚網-楚天都市報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

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

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


arrow
arrow

    epy511x3w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